小学语文“三维目标”解读与课堂教学定位
海南经常特区儋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陈有利 邮编571700
三维目标:“知识和技能,过程和方法,情感态度和价值观。”是新课程理念的一个目标概念。它全面、正确地概括了教学目标的内涵和外延,从教育科学的角度,审阅和描述了教学目标的合成与区分、作用与地位、达成与效力。有利于教学过程中教学目标的全面贯彻和落实。
知识和技能,是三维目标的核心,它具有相对的显现性,知识的丰富或贫乏,技能强或弱,对于学生而言,是客观的知识和能力结构;对于教育者而言,在教育测量和评价中易于操作。在教育实施过程中,显然是追求知识和技能的最大优化。因此,放置在义务教育语文教学过程中,就要严格按照《课程标准》制订的知识和能力目标要求,根据拼音、识字、口语交际、阅读、写作等内容,把握相应的语文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;要把握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融为一体,循序渐进,交替上升;要根据语文学科的性质与地位,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和发展,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打下基础,确实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。但是,在教学实施中,学生知识和技能的习得受到教学方法、学习方法,包括学习习惯、学习过程等行为的影响。
过程和方法,是伴随着知识技能的学习而产生的行为、意志和倾向,是三维目标的灵魂。知识技能的习得,有赖于建立在良好的方法和一定的过程中之中。良好的方法是经过长期的教学和学习过程中形成的,包括经验、习惯等,是个人宝贵的财富。学习不同的知识技能,应具相应的方法和过程。因此,在语文教学活动中,就是要遵循学习语文的规律和方法。如在识字教学中,要养成学生识字爱好和愿望;要把握正确的汉字结构、笔划顺序,养成良好的学字习惯;要使识字与熟悉事物联系起来,与生活实际联系起来,与说话练习联系起来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