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有一些教师,他们总以为纪律是治理者有意与他作对,以为所有的制度,都是治理者吃饱了没事干,想出来整人的。要想说明两点,一是中国社会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的大工业时代,对纪律没有一个强制的规范执行期,封建社会过来的农民也好。商人也好,都是没有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的。他们有这样的想法,可以理解,但决不是可以放任。二是在这样一个开放的社会里,一个校长想要凭自己的喜好来制定纪律,已不大可能。我以为,假如治理者制定的纪律,出发点是为了学校的发展、教育的发展,就无可非议。
年轻的老师们,或许你对纪律也曾有过这样那样的想法、看法,那么现在,我希望你从另一个角度去思考——从自己身上去思考,去寻求答案。手术刀伸向自己身上是痛苦的,但是经历这种痛苦的人,将变得无比冷静和布满力量。纪律就像石头,假如你把它背在身上,会痛苦无比;假如你把它垫在脚下,它会帮助你站得更高,望得更远。人,不可避免地有惰性,但因为有纪律,所以我们会强迫自己不朝着更懒惰的方向发展,不使自己成为一个纯粹的享乐主义者、自由主义者,而是帮助自己朝着一个有纪律、有责任、有事业的“人”的方向发展。
作为教师,需要这种约束感。青年教师一旦有了放任的不加约束的“自由”思想,就会有放任的不加约束的“自由”行为,最常见的“自由”行为就是对学生进行体罚、变相体罚和精神虐待。年轻人本来就冲动,学校教育又时时处处与学生打交道,学生不懂事是天经地义的——一个孩子少年老成,我们会觉得其乖巧;一群孩子少年老成,我们将觉得不对劲;整体性的少年老成,那将是一种可怕现象。一个青年教师假如不留意练习自已的约束感,轻易在激情之下,做出种种不该做的事来。很多体罚事件调查到最后,大家都觉得可惜,都觉得这个老师工作蛮认真的,蛮负责的,就是一刹那间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。这就是缺少约束感,由此酿成终身的遗憾的苦酒,也只能由自己躲起来悔恨地品尝。
人的约束感是在克制中培养出来的,老师,你要善于克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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