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等式的性质教学反思
东方市学员—王 壮
2008-6-29在东方市铁中听了符国安老师和符婵老师所上《不等式的性质》这一节课后,我有几点反思:
1、不等式的性质的教学,是分成两个阶段进行的。在初中阶段,对不等式的基本性质,并不作证实,只引导学生用试验的方法,归纳出三条性质。通过试验,由非凡到一般,由具体到抽象,这是一种熟悉事物规律的重要方法。
2、不等式的性质的教学,还应采用对比的方法。学生已学过等式和等式的性质,为了便于和加深对不等式性质的理解,在教学过程中,应将不等式的性质与等式的性质加以比较,这点符婵老师做得较好,从而强调等式的两边都加上或减去,都乘以或除以(除数不能为零)同一个数,所得到的仍是等式,这个数可以是正数、负数或零;而在不等式的两边都加上或减去,都乘以或除以(除数不能为零)同一个数,当这个数是正数、负数或零时,对不等式的方向,有什么不同的影响。通过这样的对比,不但可以复习已学过的等式有关知识,便于引入新课,而且也有利于把握不等式的基本性质。
3、在应用不等式的基本性质对不等式进行变形时,学生对不等式两边是具体数,判定大小关系比较轻易。因为这实际上是有理数大小的比较。对于不等式两边是含字母的代数式时,根据题给的条件,运用不等式基本性质判别大小关系或不等号方向,就比较困难。在教学过程中,对于这类题目,采用讨论法是比较好的。因为在讨论时,学生可以充分发表各种见解。这样,有利于发现问题,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,有利于深化对不等式基本性质的熟悉。
